交通意外賠償案例 索償和解討論
當時是32歲,在工作的酒店滑倒,痛苦賠償$150,000;意外導致背部嚴重背痛,該案原告人被裁定可得200,000元;工作期間從椅上摔倒,因背部時有痛楚,獲得150,000元;根據醫生報告他喪失工作能力5%至7%,獲判予180,000元痛苦賠償,;第五宗,因傷致背部下側痛楚,痛楚一直牽連至右膝,賠償150,000元
當時是32歲,在工作的酒店滑倒,痛苦賠償$150,000;意外導致背部嚴重背痛,該案原告人被裁定可得200,000元;工作期間從椅上摔倒,因背部時有痛楚,獲得150,000元;根據醫生報告他喪失工作能力5%至7%,獲判予180,000元痛苦賠償,;第五宗,因傷致背部下側痛楚,痛楚一直牽連至右膝,賠償150,000元
法例規定任何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都必須購備汽車保險,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,當中又分為三保及全保。第三者責任保險賠償意外中第三者的財產損毀及人身傷亡,而全保除了保障第三方之外,為投保人的汽車提供充份保障;索償個人意外保險,提交意外相關資料,包括涉事車牌號碼、意外發生經過、受傷人士資料、司機及乘客資料、車輛登記文件副本、相關相片證據;過程中必須確保所有和解協議條款,符合法律要求,保障自已權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