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致交通意外責任
根據《道路交通條例》「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,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,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」即屬不小心駕駛。
和解風險 注意事項
多數交通意外中,如果只是不涉及修亡的輕微交通意外,亦無政府或者第三者財物損毀(例如只是車輛輕微碰撞或刮花),的確可以考慮進行和解,直接與涉及事故的另一方商討並尋求小額的賠款。
市民應先了解自行和解可能涉及的風險。假如沒有通知汽車保險公司介入協助處理事故,而對方在稍後時間進一步追討其他方面的損失(例如身體損傷索償),保險公司就有權拒絕索償申請。
索償期限是很多傷者及意外牽涉者所關心的問題。根據《時效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347章)第27條,當提出人身傷亡或疏忽索償時,申索時限是由意外發生的當日起的三年內進行。在特殊情況下,法庭有會行使酌情權處理延長申索時限的申請。
如果現場沒有紙筆填寫和解協議書,可利用和解協議書電子範本下載電子版。
交通意外和解
和解是一個常見解決賠償案件的方式,但必須謹慎處理,確保和解協議公平合理。在諮詢律師意見之前,請勿與對方、保險公司或公證行私下達成任何和解協議或簽署任何文件,以保障您的法律權益
警方介入調查
如果車禍雙方無法達成共識,或者涉及大額保險賠償,就須要警方作獨立調查,決定邊一方須為事件負責。
索償一方要先報警要求警方落案正式調查。警方完成調查後,大多數個案都會向其中一方提出起訴。除非事故中有人嚴重違反交通規則,否則一般來說都只會控以不小心駕駛罪。警方會按照意外情況,起訴涉及交通意外的人士,並交由法庭判決,決定意外責任誰屬。
法庭有正式判決後,索償一方可聯絡對方要求賠償,對方司機自行或交由律師代表,聯絡保險公司處理。一般來說,由交通意外發生日起計到法庭作出判決,需時可能長達6至9個月。
落口供
透過車cam意外鑒證服務,將意外發生時的車cam片段上載至系統,即時評估意外責任
民事索償程序
當展開索償,首先必須有某人就其錯誤或疏忽行為被法庭判處有法律責任。如果在一單「有報警」的交通意外之中,警察成功立案控告該意外引起者並於法庭成功入罪,這就是確定了被告的法律責任,同時亦奠定了該案件於民事索償的基礎。
民事索償一般會由律師代辦。受僱用律師會在索償初期會見申索人以了解清楚案件經過。申索人亦必須配合律師要求(例如:按時出席會議或提交醫生病假紙等等)。根據實務指示,當一系列的文件準備好之後,申索人一方就可以向意外涉事司機及/或車主及/或其僱主及其第三者保險公司(合稱被告人)發出由律師撰寫的申索信,包括其索償金額。對方在發信後一個月內必須作出有建設性的回應及溝通,而雙方亦需要配合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。但是如果申索人於發出申索信後1個月內沒有收到對方回覆或在回覆後3個月仍未能就案件達成和解,申索人一方就可以透過律師代表以發出前述的「傳訊令狀」及其他法庭文件以正式入稟法庭展開索償程序。
法律程序開始後,代表律師會在申索人的指示下安排一切行動。
法律程序
進入法律程序,牽涉大量的法律知識,律師代表會就痛苦賠償(簡稱PSLA)、收入及將來工作能力損失及特別賠償,即醫療、補品及交通費等實報實銷費用,評估就意外引致損失的申索金額。如果申索人對案件有任何疑問,盡可能先向律師詳細了解,再作下一步行動
交通意外 落口供程序
交通意外發生後,到場警員會以記事冊為雙方錄取短口供;除此之外,亦可能會再請肇事司機或行人再次到警署落口供。程序上有三種口供:
- 短口供 – 一般會由首先到場的警員與司機及傷者等在現場錄取;
- 證人口供 – 警方會邀請沒有疏忽的傷者到警署錄取,用意是指證對方司機不小心駕駛或危險駕駛;
- 警誡口供 – 一般會向涉及不小心駕駛的司機、不小心過馬路的行人、或不小心踏單車的人士錄取。
原告變被告
曾經有市民在迴旋處被後車撞到,警方調查後改為向被撞司機錄取警誡口供,幸好該名被撞司機即時與我們聯絡,避免了原告變被告。當接到警方邀請就您的案件到警署錄取警誡口供,便要留心細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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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司法制度是基於公平公正原則,法官在訴訟雙方持不同意見的律師協助下,就每一個案件分析審視案情,然後作出公平合理的判決。律師的責任,是依據表面證據成立,幫助市民客戶處理申訴案件,最終決定是否賠償及怎樣賠償,則是由法庭裁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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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償・免費諮詢服務
工傷 交通意外 免費法律諮詢
理償律師團隊是由從事意外賠償案件的富經驗法律顧問組成;多年來一直致力為各行各界提供完善法律諮詢服務。諮詢服務旨在為香港市民提供一個簡單途徑,了解賠償案件中,如何保障自身權益及避免風險。
我們每天都收到市民查詢,網站於2019年開始運作至今,已收到超過二千位市民查詢,並成功協助市民配對同類案件豐富經驗律師,順利追討公平合理的傷亡賠償。
常見撞車賠償責任
- 不遵守安全距離
- 沒有留意路面情況
- 危險爬頭
- 撞倒行人
車手獎 TAVAS
香港社會福利署設立不論過失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(TAVAS)– 俗稱「車手獎」,以協助傷者。申請車手獎無須考慮受惠人的經濟狀況,或交通意外是因誰人的過失而造成;援助金按受害人的傷亡情況支付。
傷亡授助金額 計算方法
- 受傷援助 – 視受傷的嚴重程度而定,援助額從804元起,最高可達66,900元
- 臨時生活援助 – 援助額從486元起,最高可達87,540元
- 傷殘援助 – 援助額從210元起,最高可達210,120元
- 死亡援助
- 唯一養生者死亡,留下受養人:首名受養人可獲175,100元,其餘每名受養人可得14,590元。援助額最高可達248,050元
- 養生者死亡,家中仍有人維持生計:首名受養人可獲87,550元,其餘每名受養人可得14,590元。援助額最高可達160,500元
- 非養生的父母死亡,家中留下未滿15歲的子女:首名未滿15歲的子女可獲87,550元,其餘每名未滿15歲的子女可得14,590元。援助額最高可達160,500元。
- 殯葬援助 – 每人16,790元
社署網址: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
聯絡諮詢
計算車手獎援助金額 申請資格手續
(852) 93484040
交通意外賠償項目金額
賠償金額會以意外嚴重性及傷者狀況釐定。在法律層面上,如果索償金額多於港幣$3,000,000,案件將會於高等法院處理,而如果索償金額少於港幣$3,000,000,則會在區域法院處理。
申索人代表律師會依照前述的幾個層面向對方律師要求賠償,而對方律師則通常會「還價」以達至最低金額了事。當雙方有了賠償金額共識後,對方保險公司會發出一份終止索償書,內容會提及賠償金額及確認申索人會停止就此意外繼續索償等內容。當申索人簽署後,對方必須於28日內,將賠償金交給申索人律師代表轉交。值得留意的是香港法律是以判決先例(一般稱案例)為基礎,所以一般來說賠償金額都是有依據。
政府公物 | 賠償計算及價格 |
欄杆 | 每米約400元 |
路牌 | 約500元 |
安全島燈箱 | 約1,000元 |
消防水龍頭 | 約8,000至9,000元 |
防撞欄、風琴式防撞欄 | 約90,000元 |
停車收費錶、錶杆 | 約310至1,400元不等 |
紅綠燈、電燈柱 | 約15,000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