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解抑或訴訟索償?
交通意外各方的責任及賠償
大部份交通意外案件,事主可能因為擔心繁複程序、影響日後NCB,或者認為傷勢輕微而以和解方式解決。這做法其實存在很大風險:假如涉事司機沒有通知汽車保險公司介入,協助處理該宗案件,而當傷者在稍後時間進一步追討其他方面的損失(最常見例如人身損傷索償),燕梳公司的第三保有權拒絕索償申請,相反,如果傷者錯判自身傷勢,有關的和解亦可能影響日後追討各項醫療費用的權利。
要了解更多,最好立即搵律師進行免費諮詢,了解責任及權益,才決定下一步該如何處理。
工業意外僱員補償計算準則
一般非死亡個案當中,僱員補償計算方式,主要為三部分的總和:
- 按期款項- 即工傷病假錢或俗稱五分之四人工
- 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補償
- 醫療費
具體計算項目,每宗案件都不一樣,受傷僱員應該搵律師諮詢了解每項細節才作評估。

保障自己
香港司法制度是基於公平公正原則,法官在訴訟雙方持不同意見的律師協助下,就每一個案件分析審視案情,然後作出公平合理的判決。律師的責任,是依據表面證據成立,幫助市民客戶處理申訴案件,最終決定是否賠償及怎樣賠償,則是由法庭裁決。
所謂索償代理,會找上並建議市民接受他們提供的協助。他們一般會聲稱,把索償事宜都交由他們代為辦理,並會尋找律師,代為爭取賠償,過程中,市民無須支付分文,並會墊支一切費用;如有需要,他們甚至會安排貸款,協助支付醫療、生活及交通費等應急需要。如你的申索獲得勝訴,便須向他們支付所獲賠償的一部分(例如20%~30%),作為成功索償的服務費。
但假如案件敗訴,除了會向事主連本帶利追討所有代支費用,因敗訴而需支付的雙方訟費,甚至超出事主負擔而導致破產收場。
下載資料:法律援助署
免費諮詢範疇
交通案評估分析
刑事和民事的舉證責任及要求不同,只要證據足以證明涉事司機疏忽,民事上就有權利索償。
工傷賠償
根據香港法例,僱員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致受傷,僱主都必需呈報勞工處。
疏忽事故索償
若違反謹慎責任,引致他人傷亡或損失,受害人可向違法的一方追討損失。
訴訟和解
訴訟或調解解決各方的爭議,包括責任問題和賠償數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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